你好,欢迎来到深圳生活网!

深圳一民警涉帮人低价购买军产房

时间:2014-04-13信息来源:互联网 点击:

  深圳一民警涉帮人低价购买军产房,原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南山公交派出所民警李某光,涉嫌利用工作身份骗取他人信任,用“可低价买到军产房”作诱饵,诈骗购房者购房款达1595万元之巨。结果,购房者房财两空。4月11日,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  
  检察机关认为,被告人李某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能低价购买军产房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庭审现场,李某光并不认罪,并表示,购房者曾到其单位闹事,其家人也遭恐吓,并称自己也是“受害者”。
  
  诱饵内部有关系,可低价购买军产房
  
  李某光今年43岁,原是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南山公交派出所民警。
  
  检察机关指控:2010年6月,肖某某经人介绍认识李某光,李某光称在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(以下简称“特检站”)内部有关系,认识特检站军官“王杰”,可以通过其低价买到位于布吉草埔和同乐生活区的军产房。
  
  肖某某后向其老乡介绍了此事。被害人陈某某、邓某某、陈某展、罗某某、李某某等人得知此情况后,纷纷找到肖某某,欲通过其购买军产房。
  
  肖某某收到被害人买房的信息,与李某光确认之后,安排陈某某等人将购房款项汇入李某光指定的银行账户,他们一般是分两次交纳购房款,每次交25万元。
  
  行骗伪造公章收据,收取房款1595万元
  
  检察机关指控,被害人自2010年11月份开始陆续交纳首期购房款,所有款项均汇入李某光指定的名为张某东、庄某槟的银行账户。2012年2月,上述被害人陆续交纳第二批房款,全部汇入肖某某的个人账户,肖某某按照李某光的指示,又将绝大部分房款转到李某光、张某东等名下银行账户。
  
  这些转入李某光、张某东银行账户的购房款,后被李某光提现、消费或者归还个人债务。经广东长城司法会计鉴定所出具鉴定,上述被害人共汇出购房款为1595万元人民币。
  
  被害人交纳购房款之后,李某光给被害人出具了盖有“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”以及“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后勤处”的收款收据。
  
  后经特检站核实:上述收款收据以及公章都系伪造;特检站内部没有名叫“王杰”的军官,也没有被害人的购房资料。
  
  以上全面介绍了深圳一民警涉帮人低价购买军产房的相关资讯,希望对你了解深圳一民警涉帮人低价购买军产房有所帮助。
(编辑:董子健)

最新文章